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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客家禮俗

喪 葬

三、祭祀
對於死者的祭祀,從喪禮的奠祭持續至香煙不絕的祖先祭祀,此為中國傳統
家族制度的基石,也是儒家「禮」的主要部份。文公家禮所載喪禮之奠祭,在
發引前的奠祭對象是屍體及魂帛,在既葬之後的祭祀對象是神主。基程序大致
如下:
既絕沐浴乃設奠置靈柩設魂帛小歛大歛乃奠大歛及設奠成服朝夕奠還柩就轝乃設奠發引柩行親賓設幄郭外道旁駐柩而奠(以上以屍體為奠祭對象)及墓下棺題木主成墳奉神主登車至家祀奉神主入置於靈座引者拜之如初虞祭在虞三虞卒哭-三獻祭袝三獻祭小祥三獻祭大祥三獻祭奉神主入於祠堂禫。
簡而言之,拜屍體稱「奠」拜神主稱「祭」,喪禮的奠祭過程,表現祭拜的對象經由「題主」的儀式,從屍體轉至神主,而在大祥之後奉神主入於祠堂,使死者正式進入祖先的行列,被奉祀在祠堂內,承受後代的永久祭祀。

四、服制
喪服制(五服制)展現儒家禮制的核心,也是傳統親屬組織(制度)的具體呈現,建構了中國倫理社會的關係網路。文公家禮的喪服制要點如下:(四日)成服,其服之制:1曰斬衰3年 ; 2曰齊衰3年,杖期,不杖期,5月,3月; 3曰大功9日 ; 4曰小功5日 ; 5曰緦麻3月。喪服之制,歷代雖略有不同,其中也有不少爭議,但其基本禮制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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