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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客家禮俗

婚 嫁

四、定婚
(一)古時婚禮,定婚客家人稱之謂過聘,相當於古禮之納徵與請期兩項儀節。女方接受過聘的聘禮,表示婚約完全成立,在男家稱為聘定,女嘉則稱為許嫁,過聘時,男加送女家的拜帖、禮物和代儀,與問名所送者完全相同,只是女家不必囘拜禮物,而男方另備婚書,並加具請期之拜帖,所謂婚書,相當於結婚契約書,男家贈女家的婚書稱乾書,用龍箋金圈寫成,女家囘贈男家時,稱做坤書,用鳳柬金圈寫成。
(二)現時婚禮,定婚時男方必須準備的禮品數如下:
1.聘金:主要用意是給新娘購置嫁粧之用。
2.金器:即黃金飾物、鐲子、項鍊、戒子等。
3.禮餅:其數目取雙數,以足夠女方分發親友為度。
4.禮物:果包六包,檳榔六十口至一百二十口,金蜀炮一式雙付,北部客家人則只準備「冬瓜茶燭」,這是沿古禮所遺留下來的禮數,其用純粹是贈送女家的禮物,以備女家祭告祖先之用。
5.六禮:就是男方在結婚當天,送給女方工作人員的紅包,共有廚儀、携儀、簪儀、捧茶儀、捧菜儀、盥洗儀等六個,俗稱六禮。
6.阿公桌:就是定婚當天,女家所準備的酒席,約定由男方付錢的部份,古時稱做「阿公桌」,現在一般都稱為「磧桌錢」。
7.給尊長之禮物:就是男方送給女方直系尊長的禮物普通是衣料或金戒子。
8.辭行禮:就是準新郎於定婚當天,要離開女家時,在大門口,送給準新娘的一個辭行的紅包。
(三)女方必須準備的事項如下:
1.佈置定婚會場,準備最豐盛的午宴。
2.囘贈禮物:除男方送來的禮餅禮物,依禮璧還其中一部份外,女方也要準備囘贈禮物六件,或十二、十六件,其中必須包含女子生庚一件,其餘為新郎的西裝料、襯衫、錶鍊、鞋襪、皮包及其他用品,也有贈送女孩子家親手做的手工藝品,也較周到的,也要準備送給男方直系尊長的禮物。
五、完聘
(一)完聘相當於古六禮的「請期」,俗稱「送日子」,古時男方要寫拜帖:「謹詹於某月某日某時于歸吉。」此即為經由占卜家所擇定的婚期。女方對於帖內註明的婚期無異議時,則答拜一帖,寫著「謹依台命于歸。」這些都由媒人代為送至女家,媒人也要將尚未交清的聘金餘額送往女家,所以叫做完聘。
(二)現時,男方將擇日師擇定書明的于歸吉課,由媒人送至女家,以迎娶日期徵求女家同意,並帶去覆驗吉課的紅包一個,禮品,豬臂一塊,約5、6斤至10斤左右 ; 這塊肉俗稱「媒人菜」,用意是準備給女家用以招待媒人 ; 女家只收下一半,豬蹄部份要送還。禮品普通檳榔、冬瓜糖、茶葉、華燭、五色糖等。媒人離去時,帶囘女家囘贈的禮物,通常為二件,都是些新郎的衣料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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