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客家民間信仰有「南有忠勇公,北有義民爺」的說法,所指是南臺灣六堆地區的義民信仰稱之為「忠勇公」,北台灣桃竹苗之義民叫做「義民爺」,但兩者之源流卻不同。「忠勇公」所祀者為康熙年間協助官軍平定朱一貴亂事之客民犧牲者,而「義民爺」則為乾隆末葉協助官軍平定林爽文事件,有關之客民犧牲者。同治十年 (1871) 陳培桂編修之《淡水廳志》內已有「義民爺」信仰的載錄:
義民亭,在竹北二堡枋寮莊。乾隆間,林逆亂後,林先坤等捐建,祀粵之陣亡義民。巡撫徐宗幹賞給「同心報國」扁額。 註10.
文中所記,即現新竹縣新埔鎮「褒忠亭義民廟」,所謂「林逆亂」,即是發生於乾隆五十一年 (1786) 林爽文事件。當時竹塹地區的鄉紳為確保家園免遭受兵禍之災,乃號召鄉壯組成義民軍保衛鄉土並協助官軍平亂。竹塹一役中,義民屍骸四散田野,透過鄉紳林先坤、劉朝珍、陳資雲、王廷昌等發動收埋,並在枋寮義民廟現址,鬮資興建義塚。同時、義民軍在竹塹一役犧牲事跡,獲得清乾隆皇帝特別頒授「褒忠」額匾,以資表揚,並作為社會忠義教化的風範。因此,當地鄉紳乃決議興建廟宇供奉「義民爺」。新埔褒忠亭義民廟遂於乾隆五十三年 (1788) 鳩工興建,而於乾隆五十五年 (1790) 竣工。
同治元年 (1862),彰化戴潮春亂事再起,波及竹塹,客民再度組成義民軍,協助官軍確保鄉里。此役犧牲者,地方仕紳遂決議收埋附葬於褒忠亭義民廟墓所之左側,此次義民軍的犧牲,亦受到台灣地方大吏賜匾褒揚。 註11.
地方人士因乾隆皇帝御賜「褒忠」牌匾而建廟祭祀,因此遂稱為「褒忠亭」,但一般民間習慣簡稱為「義民廟」。由於這些犧牲者乃為地方公眾事務及利益而歿,因此遂成地方庄里聯合奉祀的「公廟」。在道光十五年 (1835) 時已共有十三聯庄共同輪值祭祀,迄今則已有十五聯庄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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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0.陳培桂〈志五典禮志.祠廟〉,《淡水廳志》卷六,收入《臺灣文獻叢刊》172(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硏究室,1962),頁154。
註11.此徵引自邱榮裕,〈客家民間信仰研究的傳統與創新―以臺灣新埔褒忠亭義民爺信仰爲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