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公/土地公
關於農曆二月二日與八月十五日之土地公慶典,在臺灣已有久遠的歷史,康熙末葉的《諸羅縣志》即有記載:「二月二日,街衢社里斂錢演戲,賽當境土神;蓋倣古『春祈』之意」、「中秋祀當境土神,與二月二日同;倣『秋報』也。四境歌吹相聞,謂之社戲,會飲賞月,製大餅以象之;士子硃書『元』字,用骰子擲四紅奪餅,預取『秋闈奪元』之兆」, 註9.這裡所謂的「土神」,便應是指土地伯公,故所謂「春祈」「秋報」即與上述兩日相同,現今的祭祀習慣應是舊有之社祭習俗衍變而來。 另外一般常民信仰每逢舊曆每月的初二、十六、或初一、十五,習俗上要祭拜「本地財神」(通常當地財神即為土地公),稱之「作牙」,又稱「牙祭」、「作禡」,尤其是商家行號更要準備水果或牲禮,燒金紙來拜土地公「做牙」,祈求財源廣進、生意興隆。 註10.習俗上一年之中第一次做牙,稱為「頭牙」,而最後一次做牙則是「尾牙」,國人周知的「尾牙」乃是工商企業主年終犒賞員工之飲宴,也就是借取土地公做「尾牙」的概念。一般台灣的慣習「頭牙」是農曆二月初二日, 註11.而尾牙則是農曆十二月十六日。然按理來說農曆正月二日應是一年之中之首次「做牙」,惟因逢過年春節不做,故一般習俗是以二月二日作為「頭牙」。 註12. 另有一說台灣風俗以農曆二月二日為「頭牙」乃是受到閩南文化的影響,在客家原鄉的贛南地區仍保有大年初二「起牙」及十二月十六日「圍牙」的習俗, 註13.而台灣地區的客家人,至少苗栗地區一般人家亦保有年初二至「伯公下」「做牙」之風。 註1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 如現今中和的烘爐地南山福德宮,過年時間配合走春、拜拜、求財,反而是一年之中人潮最踴躍之時;新店安坑的公館崙的福德宮在元宵節過後的正月十七至廿一日有龜戲的活動,可以擲筊「借發財金」。 9. 周鍾瑄、陳夢林,〈風俗志.漢俗.歲時〉,《諸羅縣志》卷八,收入《臺灣文獻叢刊》141(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硏究室,1962),頁151-153。 10. 所謂的「牙」源於「互」之異體字「 」,代表貿易買賣之意,唐人書「互」為「 」,似「牙」字,因訛為「牙」,而乃將「市中計物值者」稱為「牙儈」,俗稱「牙行」。因此,民間所習稱之「頭牙」為生意人年初首次祭祀、而「尾牙」則是年終最後一次酬神祭祀。關於「牙」之解釋參見《大漢和辭典》卷七,頁7414、7417。 11. 如《淡水廳志》曾記台地風俗:「二月二日農工商賈皆祀福神,曰『頭牙』」。參見陳培桂,〈考一 風俗考.風俗〉,《淡水廳志》卷十一,收入《臺灣文獻叢刊》172(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硏究室,1962),頁300。 12. 參見劉還月,《台灣歲時小百科》(台北:臺原出版社,1989),138。 13. 參見蔡策,《客家民俗:談贛南》(台北:老古文化事業公司,1997),24。此據審查委員彭欽清教授所提供之意見修改。 14. 陳運棟的研究亦稱正月初二為「頭牙」,傳統大年初二凌晨之時生意人便會備齊牲禮祭拜福德正神。參見陳運棟,《台灣的客家禮俗》(台北:臺原出版社,1991),24。此據審查委員彭欽清、梁榮茂教授所提供之意見修改。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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