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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貨饒義塚公(已廢,遷葬至靈恩寺,廟、塚目前尚存)

土城貨饒里田間有座「義塚公」祠,其歷史、背景與「埤塘大墓公」淵源相近。

據拜亭碑記與墓碑記載,「義塚公」祠是清乾隆五十七年 (西元1792) 「新置」、嘉慶丙子年(廿一年西元1816)二月廿二日修,至民國六十年底重建。廟之管理者應為「呂傳佳」,註49. 即是「土城大墓公、呂義亨公、義塚公」等三個共同為詔安呂氏之祭祀公業的管理人。註50. 此祭祀公業似與「呂萬春祭祀公業」有關,蓋「義塚公」即在「呂萬春祭祀公業」附近。 註51.

該墓墓碑面書有:「義務人人須當作,塚成個個保平安」字樣,石柱上的對聯為:「河山依舊英雄續,東土念先義勇功;在昔難民經苦劫,至今義塚顯威靈」。

從呂氏家族口傳的資料,「義塚公」的由來與林爽文事件相關,乃是參與林爽文黨羽林小文起事,與官軍雙方交戰於柑林埤陣亡者。呂氏耆老呂理雄也曾表示「義塚公」內有一位輩份高於大墓公一代的呂氏先祖,並認為那是因林爽文事件的犧牲者。註52. 依地緣來說,林小文與官軍交戰的柑林埤,距貨饒里義塚公不遠;年代來說,林小文乃是乾隆五十二年 (西元1787年) 在柑林埤被擊潰,距「義塚公」乾隆五十七年 (西元1792年) 「新置」年代未合,但也有討論認為因此類參與林爽文叛亂,不得(敢)收屍,因此須俟數年後方能私自收埋,如此則可解釋是發與建廟相差五年的原因。

大概受到呂氏家族說法的影響,「埤塘大墓公」廟方目前也較接受「『大墓公』內所群葬者為林爽文事件中被清軍所誤殺之難民,而真正的收埋林爽文林小文戰歿於柑林埤的黨羽者則『義塚公』」之類的說法。註53.

然而,此處卻因呂氏祭祀公業將土地出售,遺骸遷葬,而成為一空塚。遷墓的時間可能在民國一百年間,因當時呂氏祭祀公業曾發文給「埤塘大墓公」請求合祀於大墓公內,但為大墓公所拒。據悉後來相關遺骸,轉置於土城區專門祀奉安置無主遺骸的「靈恩寺」。註54. 其發文內如容下:

申請書

受文者:土城區大墓公

主 旨:茲請將土城區員林字貨饒義塚墓埋葬骨骸(約三箱)安置於貴公業大墓公。

說 明:清乾隆51 年3 月中反清復明的天地會由漳州人林爽文領導部落居民於(今土城區、板橋區、中和區),抗清時參加戰役的死傷勇士及死難鄉民無法辨認或無眷屬的死者,由居民募款安葬於土城庄埤塘大墓公與土城員林字

貨饒義塚墓申請人:祭祀公業義塚公

管理人:呂○○ 註55.

從來函可確知「祭祀公業義塚公」是呂氏家族所管,遺骸(傳)為參加林爽文抗清之死難漳民的說法。也可看出所收藏之遺骸有「三箱」的數量。但據筆者到「義塚公」後觀察,義塚公的墓穴在民國重建時已改成水泥立方之墓窖,大小僅夠容一大型金斗甕或一中型水缸,上方再覆土。遷葬時並未將陶甕打碎或攜走,因此可見該水缸形式的金斗甕,內已有積水;一旁另有遺棄一長形的單人金斗甕。整體來說,由金斗甕的大小推測,義塚公所收埋的骸骨應不會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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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49. 廟拜亭左側有「重建發起人呂傳佳、本會祭祀公業、義塚公會會員一同敬獻」。
註50. 見廖倫光,《新北市板橋土城的客家人》,頁101。
註51. 同上註。
註52. 王菁華,《擺接義塚大墓公之研究》,頁104。
註53. 據筆者訪問大墓公管委會內事務人員、亦可參廖倫光,《新北市板橋土城的客家人》,頁148、149。
註54. 該靈恩寺主要奉祀北二高開拓經過廣承巖、大墓公附近山麓掘出、遷移之無主枯骸。原骸骨置於廢棄之土城彈藥庫,但後來因故專建一靈恩寺祀之。
註55. 王菁華,《擺接義塚大墓公之研究》,頁104。該文原引函件並無列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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