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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埤塘義塚大墓公

土城埤塘的「大墓公」,一般又稱「義塚公」,原名「古村陂塘義塚公」, 註5. 目前廟上牌匾為「義塚大墓公」,而日據時 (西元1915年) 的宗教調查廟名為「義民祠」, 註6. 為一廟塚合一式的廟宇,目前主要祀奉有兩個群葬墓,一是乾隆五十四年 (西元1789年) 的「難民萬善同歸墓」,另一是嘉慶十年 (西元1805年) 的「難民萬善遺體」墓,前者即一般常稱之「大墓公」,而後者屬前者之附塚,一般常以「萬善公」稱之。

「義民祠」、「義塚公」之稱號,應來自台灣民間習俗,有將無主枯骸溢美名曰「義民」、將收埋祭祀無主骸骨之墳稱為「義塚」的現象︒因為對民間來說,這些亡靈無論是偕同官軍剿滅亂黨而陣亡、或參與分類械鬥為「我族」而傷亡、抑或參加民變為「反清復明」而死等,均可謂之「義」,故而名之;而「大墓公」則是一般台灣民間稱呼集體群葬墓塚的統稱,因有一大墓在焉故得名,此例如新北市新莊瓊林地區的集善堂之「萬善同歸」,便有「大墓公」之俗稱。

土城埤塘「大墓公」的來源,一般的討論均指向源於漳、泉分類械鬥、 註7. 或乾隆五十一年 (西元1787年) 的林爽文事件。 註8. 根據王菁華之分析,源於漳、泉械鬥之說,多據地方耆老口耳相傳的歷史記憶,且多有與史實不符之處;註9. 而源於林爽文事件(其實林爽文事件可視為擴大的漳,泉械鬥)雖已成為多數研究者的共識,但卻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一是認為「大墓公」所葬埋者為被官軍所殺之林爽文天地會黨羽;一是認為墓所埋者為當時受亂事波及,為清兵所「誤殺」之「難民」。兩種見解均見於耆老口述並經有學者考證。註10. 但目前廟方與大多數人的觀點,較傾向「為清兵所『誤殺』之『難民』」的說法,這也有可能是因「大墓公」的墓碑上的文字,「恩憲奉札諭埋葬 難民萬善同歸墓 乾隆己酉孟夏」有「難民」之提法的緣故。

至於大墓公左側附塚,嘉慶十年 (西元1805年) 的「難民萬善遺體」墓, 註11. 墓碑上的文字為「附奉憲諭 難民萬善遺體 嘉慶拾年三月清明日再立」。墓碑之事,根據廟方之表示,原先古墓碑在「大墓公」右側福德碑處,後來為了環境整體規劃,在民國七十六年擴建拜亭時,方將古墓遺骸一大骨甕崛起,並與其他整建期間出土之遺骸,一同遷移至左側山麓,另建「義塚萬善公」祭祀,隨後又將「萬善公」碑移至拜亭內一同供奉。註12.

而究竟此為何方難民,廟方也有兩種不同見解:一是認為其乃漳、泉分類械鬥下死難之漳籍義勇;一是認為此乃早年「番害」的受難者, 註13. 但兩種說法都有其疑點。關於械鬥之說的問題,在於嘉慶十年(西元1805)之前數年淡水廳志並未有漳泉之分類械鬥之記載,註14. 相關時間乃是乾隆五十四年(西元1790年)林爽文事件及嘉慶十一年(西元1806年),與「萬善公」立碑年份兜不攏。因此後者「番害」之說可能信較高,但嘉慶中葉土城地區是否尚有番害?似乎仍待文獻考證確實。 註15.

雖「大墓公」的建立如兩方墓碑所述,均是奉官方「憲諭」所葬埋,但考諸史料,尚未有發現官方下令葬埋之文。這也反映出既由官方出面(核准)葬埋,如此便成為地方上所共同祭祀的「公廟」,其祭祀圈範圍,即是傳統漳州籍移民在擺接地區所建立的十三庄,約在今新北市板橋、土城、中和、永和的區域。

「大墓公」的管理在清道光十九年 (西元1839年) 便有公選董事制度,此即反映出地方建立管理組織掌理「公廟」之事例, 註16. 至日據時的調查,「大墓公」已有固定的廟產(包括田產、租金、祖公會、神明會等收入)供日常與祭典開支,註17. 明治四十三年 (西元1910年) 寺廟改行管理人制,遂由「擺接十三庄」化身的枋橋、枋寮與土城所共管,此制開啟了板橋、枋寮、土城三區首長擔任(或輪流擔任)管理人的制度。註18. 光復後,民國卅五年,成立「陂塘大墓公祭祀公業」及「祭祀公業陂塘大墓公管理人會」,仍由板橋、土城、中和三區的首長擔任管理人。註19. 民國七十年「大墓公」的管理改制成財團法人化的神明會,為「神明會大墓公義塚公管理委員會」,註20. 至民國一百年又改制成立財團法人基金會,是為「財團法人新北市神明會義塚大墓公基金會」。註21.

「大墓公」的建築至清末之時,還是面壁式之拜亭建築的小祠,至大正二年 (西元1913年) 建立百餘坪醮壇,供中元祭祀使用,方顯得較具規模。註22. 光復後民國四十、五十年代大墓公的墓塚及拜亭等有多次整修,惟舊樣尚存,因此曾被列入內政部頒訂的暫列三級古蹟,但民國七十四年廟方管委會決議將舊廟拆除改建為鋼筋混凝之建物,古蹟之議最終未能認列。註23. 民國七十八年「大墓公」之整建告成、民國九十一年新建醮壇大樓落成,遂成今日之樣貌。 註24.

「大墓公」的祭祀則是有爐主與四大柱(主醮、主會、主壇、主普)的組織,由輪值到的信徒所構成。爐主與四大柱之決定方式,板橋、中和及土城等三區各異,板橋區之爐主及四大柱採五區擲筊的方式,數多者為爐主,次多之四名為四大柱;中和區之爐主,是由各里里長至大墓公拜殿前擲筊決定,由擲筊數多者為爐主,四大柱則四區各選一人;土城區與中和類同,由各里里長(長風、頂新二眷村里及沛陂、頂埔、頂福、祖田四里因泉籍,均非屬祭祀圈範圍,故不參加)至大墓公拜殿前擲筊決定,數多者為爐主,次多之四名為四大柱。註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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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3.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網站「新北寺廟查詢系統」中,「萬人同廟」是民國六十六年所建,主祀「獄王爺」,地址為新北市土城區永安街81號。廟的規模不小,並似有例行性的祭改活動。Google map(經緯度)位置:24.963251,121.431552。
註4. 日據時舊地名為「擺接堡埤塘庄埤塘373番地」。參見網頁
註5. 見於林清山記錄之《祭祀公業埤塘大墓公沿革》,參王菁華,《擺接義塚大墓公之研究》(桃園:國立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11)頁80。又「陂塘」與「埤塘」兩者常被混用,目前土城之里名為「埤塘」。
註6. 參見網頁
註7. 械鬥說的分析可見王菁華,《擺接義塚大墓公之研究》頁90-105。
註8. 亦有傳聞與「番害」有關。
註9. 王菁華,《擺接義塚大墓公之研究》頁105。
註10. 王菁華,《擺接義塚大墓公之研究》頁74-90。而尹章義近年之〈天地會在林爽文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以臺北土城大墓公的起源為中心所做的探索〉一文則傾向認為大墓公為林爽文事件與天地會相關的遺址,見尹章義,〈天地會在林爽文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以臺北土城大墓公的起源為中心所做的探索〉,《臺北文獻》直字卷174(台北:台北市文獻委員會,2010)頁209-238。
註11. 一說「萬善遺骸」,見今「義塚大墓公」內「萬善公」旁民國一百零二年立之「『難民萬善遺骸墓』簡述」碑記。但嘉慶十年之墓碑為「萬善遺體」。
註12. 參見「『難民萬善遺骸墓』簡述」碑記、參見郭正雄、李汪燦合箸,《來去大安圳.回首大墓公》(台北:土城市公所,1997)頁101-102。據後引著所述,傳聞當年板橋開闢新道路時挖出一些無名遺骸也一併收納於「萬善公」中。
註13. 「大墓公」廟方的「『難民萬善遺骸墓』簡述」碑記載依昭和十四年 (西元1939) 林清山所抄錄之《陂塘義塚大墓公沿革》所述,此「萬善公」似與「番害」有關,這也是目前廟方的立場。
註14. 參見王菁華引「清代臺灣波及淡水廳分類械鬥統計表」。王菁華,《擺接義塚大墓公之研究》頁96。
註15. 除王菁華論文外,「大墓公」緣起之相關分析可參新北市立清水高中楊露萍,〈土城大墓公研究〉(台北:無出版,2003)頁4-8, 註16. 王菁華,《擺接義塚大墓公之研究》頁136。
註17. 參見網頁
註18. 王菁華,《擺接義塚大墓公之研究》頁144、145。
註19. 王菁華,《擺接義塚大墓公之研究》頁144-148。
註20. 參見王菁華,《擺接義塚大墓公之研究》頁148-150。而「大墓公」網頁上為「神明會大墓公」及「神明會義塚公」。
註21. 「大墓公」之管理變革及內容,參見王菁華,《擺接義塚大墓公之研究》頁140-152。
註22. 王菁華,《擺接義塚大墓公之研究》頁136。
註23. 參見〈二三級古蹟評鑑 四處晉為一級 台閩地區共五十一處解除列管〉,《民生報》(台北:1985年11月27日),版9。
註24. 參見王菁華,《擺接義塚大墓公之研究》頁138-140。
註25. 以上徵引自王菁華,《擺接義塚大墓公之研究》頁206-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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