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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客家禮俗

婚 嫁

七、 歸寧
(一)古禮中,新人行廟見禮之後,新婿具贄禮自請前往岳家拜門謝親,謂之「旋車」,即是歸寧 ; 俗稱囘門、回娘家 ; 客家話叫做「轉外家」。在傳統客家習俗中,選定歸寧的日期不盡相同。凡嚴格遵行結婚後的「祀灶」「邏三朝」「邏圓月」(舊俗結婚滿月時,具帖宴請新婦的母親及姑嫂姐妹等婦人,新娘之母贈苧麻一斤、油一罌、木履一雙、傘一把,以及剪刀、鎚子、鑽子、絨線篋等物給新娘,叫做「邏圓月」。按新婦禮俗者,則滿一月時才囘門,如省略了禮俗,就可未滿月囘門,或4日、6日,也有9日或12日囘門者,至遲至新年初二或初四,必須囘門拜年。回門舊俗是先由岳家父母具帖來請,屆期新夫婦備禮相偕囘門。
(二)在台灣的客家人,早先是滿月時囘門,先是小舅子到男家來迎接,而男家須送紅包給他,並帶禮物同往岳家作客,禮物通常為糕餅、酒之類,新娘也備幾個紅包給娘家的祖父母、父母、伯叔、兄弟姐妹等親人,收受紅包的長輩要加添一點錢囘贈新娘。岳家設酒席宴請新婿女兒午飯,並請至親友人陪伴,並藉此機會介紹新婿認識女方親人。日治後,滿月後囘門的已不多見,以婚後第6日、9日、或12日居多,如沒有「邏三朝」就在第3日囘門,光復後,多以第2日、第3日,或第6日囘門,其中以第2日囘門的居多,因為岳家可以利用前一日請客用的一切物品用具,而省卻許多麻煩。有些北部客家人,於嫁女之日不宴客,改在歸寧之日,女兒女婿囘門之際宴客,並介紹新婿認識岳家親友。最近,又簡化為:將囘門時岳家要送的糯飯、甘蔗、帶路等禮物,一併於結婚當日送往男家,歸寧當天新夫婦即可省卻携帶分贈禮物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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