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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 嫁

三、議婚
(一)古代的「納采」「問名」「納吉」三種儀節就是議婚的方式。納采之日,男家遣使一婦人由媒婆陪同,呈送放有各拜帖的帖盒及禮物到女家,拜帖有全帖、盈門帖,及婦人帖:禮物用一個有蓋的紅皮盒子俗稱蘿䈪的,外裹紅線,內盛翠花二枝,兩旁襯以石榴、狀元紅,栢樹葉,以及糕餅十包。這些東西都含有深長的意義:翠花是人造的金色紙花;狀元紅意在祝子孫高中狀元,發達富貴;栢樹葉取百歲。這些祭品先祭女方祖先,祭完打開盒蓋,取出翠花及禮物,裝入女孩子的年庚,再由使者帶回年庚及同拜的盈門帖,就完成了納采的手續。取回的年庚,要恭恭敬敬的供於神桌上,燃香點燭,稟告祖宗。經過3天或7天,家中平安無事,不發生官非,盜賊,甚至家人口角、疾病、打破碗碟之類,就算算命先生合婚,卜其休咎。如果卜告不得吉兆,表示這門婚事不合,由媒人將年庚送囘女家就了此婚事。得吉兆則於問名囘報女家,相當於古禮的納古。
(二)現階段的議婚,由媒人將生辰八字送男家,男家將之供奉祖先神案上,3日內家中平安及認為大吉,然後又把男方八字送往女家。女方也一樣將之置於神桌上,以卜吉凶,這些都是比較保守的家庭,仍保有傳統儀節的方式,如果是自由戀愛,自主的婚姻就不必經過這些程序。接著便是正式送庚帖,帖上由女家將男女兩造之生年月日時換算成八字,合寫在一起,表示已初步同意,接著便是「相親」,現在大都已成為程序上的需要,只是形式上由媒人帶著準新郎到女家,準新娘則盛裝端茶相見,準新郎則送紅包壓茶盤相謝。擇吉定婚之前,要由媒人出面,議婚。議婚的內容,就聘金、金器、禮餅、嫁粧、祭祖、酒水、定婚日期,阿公桌、阿婆菜、肚痛肉、糯米糖等,與男女雙方家長議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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