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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 祀

二、儀式
祭祀,乃為人神相接之具體表示,用意固在敬神,而亦重在求神。所謂敬神,即敬天尊祖,崇德報功之意。求神,不外乎祈禱,個人方面,所祈禱者,在消災降福,富貴長命;集體方面,所祈禱者,則在風調雨順,合境平安。
(一)一般儀式
一般祭拜儀式大致如下:
1.神前擺列牲饌祭品。2.燃點神案蠟燭。3.神前獻茶三盃。4.焚香迎神。.5敬酌第一次酒6.擲聖筶以問神明之降臨。7.神明既降,進第2次酒。8.有祈禱於神明者,擲聖筶以問神明之諾否。9.雙手奉持冥紙與爆竹,拜供神明察看。1.0焚燒冥紙,燃放爆竹。11.進第三次酒。12.擲聖筶,問神明以否餐畢。13.持酒潑灑冥紙灰燼,以防紙灰飛散。
(二)徒手拜拜
拜神重在內心之誠敬,因此入廟中未帶香燭,僅徒手合拜,亦足表達虔誠之意。然徒手拜神有佛、道之分,佛家拜神,雙手合什;而道家拜神,則須手拱兩儀,左手為陽,右手為陰,陰陽合抱,即以左手包住右手,而右手又抱住左手大姆指之外,此謂陽中包陰,陰中包陽,正如太極兩儀圖,黑中一點白、白中一點黑之象。
(三)跪拜
三跪九叩,更足以表達內心極致之誠敬,所謂三跪九叩,乃一跪三拜,拜時頭須觸地,三跪則九拜,跪時先出左腳,手背向上(代表陽)。而拜喪時有所謂四跪十二叩,同為跪叩,但拜法稍有不同,拜喪時跪地先出右腳,手心向下(代表陰),拜者切忌混淆,以免貽笑大方。
至廟中拜神,若神案設有多處時,則先拜天公(天公至大至尊,取先遵天、後法祖之意),再拜正廟之主神,接著拜從祀諸神,以神格之高低,定祭拜之先後,若兩旁尚有神像,則先右後左。在家中廳堂之神亦如是。
(四)焚香
焚香膜拜,始源於道家,今佛、道混淆,民間拜佛亦皆焚香。燃三柱香,表「尊三清」「三陽啟泰」之意。三清,即上清、玉清、太清,為道家之三清境。道家云:「聖登玉清,真登上清、仙登三清,又一說以元始天尊、道德天尊、靈寶天尊,分三清。與佛尊三寶略同。香案多處時,可多燃香,然仍以奇數為限(凡陽事皆用奇),不可用雙數,因「雙」屬陰,並與「喪」諧音;喪事或拜陰神時才可用雙數。又插香時,不分男女,皆用左手插(因右手處理萬事,不潔)。
(五)三獻禮
所謂三獻禮就是以初獻、亞獻、終獻三次進獻為主要儀節結構之比較隆重的一種祭拜儀式。史籍有關三獻禮的記載,首見于《宋書、禮志》。古代皇帝非常重視祭禮,尤其祭祀天地的『郊祀』,帝王皆親自主祭行獻,即由皇帝初獻、亞獻及終獻,或由皇帝初獻,另派屬臣擔任亞獻及終獻。古代官方及民間都使用三獻禮。目前官方僅存的三獻禮,即一年一度於教師節舉行的祭孔典禮。民間則由客家人承襲,在喪葬場合及祭祀儀式上使用三獻禮。客家傳統喪禮繁文縟節,三獻禮被使用在出殯前的祭拜時段,具體的說客家喪事三獻禮乃指傳統喪禮的「家奠」部分。至於祭祀三獻禮,則在祭祖禮儀或客家地區宮廟祀神的禮儀上使用。
目前客家地區流傳的三獻禮儀節,由於各禮生師承不一,對儀式的理解亦有差異,甚或爭議橫生。不過在整體結構上並無差異,可謂大同小異。行政院客委會鑑於歷來義民祭典祭儀本身進行時,一般民眾缺乏參與感,以致難以彰顯義民信仰對客家的神聖意義。是故邀集學者,民間儀式及各義民廟管理委員會磋商,進而成立「台灣客家義民祭典儀式研究小組」。小組會議之決議:尊重各廟祭典傳統及鼓勵多元文化發展的前提下,探求各方意見與既有的三獻禮儀式,而嘗試為客家義民祭典提出可供各界參考借鏡的科儀範例。經研究小組幾經探討,認為義民祭典三獻禮儀式之基本架構有下列14項:1典禮開始。2就位。3迎神。4進饌。5初獻禮。6亞獻禮。7終獻禮。8侑食。9飲福受胙。10撤饌。11望燎。12送神。13撤班 。14禮成。以此步驟為基本骨架,再輔以通贊引唱等禮生協助主陪祭行禮時的吟唱與步伐作為骨肉。三獻禮祭典的儀式便大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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